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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学动态

关于加强2018年高考期间在校学生管理的通知

时间:2018-06-04

各学院(校区):

2018年高考即将到来,为维护高考秩序,保证考试的安全与公平公正,严肃考试纪律,净化考试环境,坚决杜绝我校学生参与替考、作弊、协助作弊等违法行为,根据《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加强高考期间高校在校学生管理的通知》(晋教学[2018]3号)文件精神,结合我校实际,现就高考期间在校生管理工作做如下安排:

1.充分认识做好高考期间在校学生管理的重要性和紧迫性。各学院(校区)通过多种方式,加大政策宣传力度,加强纪律和法制教育,明确告知学生,在校大学生参与高考舞弊、替考等是违法行为。组织作弊、买卖作弊设备、买卖考题、替考作弊以及帮助作弊行为已被列入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(修正案九)》,一经查出,学校按照《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》及《8040威尼斯本科生违纪处分规定》开除学籍,并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

2.加强领导,明确职责分工,层层落实责任。各学院(校区)分管学生工作的党委副书记为此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,要切实采取有力措施,严格高考期间的学生管理。加强领导,明确学院辅导员、班主任的责任分工,务必将文件精神传达到全院师生,要求知晓率达到100%,切实做好高考期间学生管理工作。

3.开展大学生诚信警示教育。各学院(校区)要通过身边案例和典型案例,对在校学生开展诚信警示教育,使广大学生明白参与高考作弊或替考对社会、对自身的严重危害。

4.严格审批学生请销假。高考期间,各学院(校区)要加强学生外出管理,在校学生一律不得请假。如有特殊情况,务必严格审批学生请销假情况,逐一确认离校学生去向。如有未请假擅自离校学生,班主任必须及时与其本人及家长取得联系,并上报学院负责领导。各学院汇总7日、8日学生请假情况,于6月6日16:00前报送学生处管理办。未请假擅自离校学生,将根据《8040威尼斯学生违纪处分规定》进行严肃处理。重要情况要随时报送。

5.组织夜不归宿检查。各学院于6月6日进行夜不归宿大检查,要求覆盖率100%,6月7日上午10:00前,将检查结果报送学生处管理办。

6.组织课堂出勤检查。7日、8日各学院开展课堂出勤检查。对学生中出现的异常情况要及时了解,及时上报,消除隐患。

7.校级检查抽查。高考期间,由学生工作部(处)组织人员对全校学生上课、夜不归宿情况进行抽查。

8.建立责任追究制。学校将对学院(校区)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抽查,对管理不严、不认真清点和对工作不负责任造成替考舞弊者,除追究替考者的责任外,将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。

学生工作部(处)

2018年5月30日

附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(九)》第二百八十四条

(一)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,组织作弊的,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,并处或者单处罚金;情节严重的,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。

(二)为他人实施前款犯罪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,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。

(三)为实施考试作弊行为,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试题、答案的,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。

(四)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第一款规定的考试的,处拘役或者管制,并处或者单处罚金。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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