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4、15、16级各班:
根据我校评优奖励有关办法规定,现将我校2016/2017学年大学生优秀个人和奖学金评选的有关工作具体安排如下:
一、评选项目:
1、奖 学 金:综合素质奖学金
2、荣誉称号:(1)优秀个人:三好学生、优秀学生干部
(2)先进集体:优良学风班、先进班集体
二、评选办法:
1、综合素质奖学金:
以《8040威尼斯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》为依据,根据《8040威尼斯大学生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》(校学[2014]16号)有关规定进行;
特等奖: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总分95分以上,评选比例为班级人数的前1%。
一等奖学金:评选比例为专业人数的前4% ;
二等奖学金:评选比例为专业人数的前10% ;
三等奖学金:评选比例为专业人数的前15%。
名额分配:一律按四舍五入法计算
1、优秀个人依照《8040威尼斯大学生优秀个人评选办法》有关规定评选;
2、“优良学风班”依照《8040威尼斯优良学风班评选办法》有关规定进行评选;
3、“先进班集体”依照《8040威尼斯先进班集体评选办法》有关规定进行评选。
三、评选流程
1、2017年9月24日——9月27日,学生登录数字化校园,核对“账号”等个人信息,进行“综合素质奖学金”、“三好学生”、“优秀学生干部”网上申请;由班主任登录数字化校园,进行先进集体称号申请(学生在进行个人申报之前,班主任需将本班的综合素质成绩导入系统);
2、9月28日前,班主任审核后,提交给学院负责奖学金的老师;
3、学院进行网上审核,10月14日前提交学生处;
三、评选条件:
1、参评学生必须是取得我校学籍并参加正常学习的本科学生,请认真核查借读、转学但手续未办理等学生;
2、未在学校规定时间内注册的学生不得参评各类奖学金;办理生源地贷款并经学生处确认的同学按已注册学生处理;
3、2016级在第一学期入学教育考试中不及格的学生,不得参评大一学年综合素质奖学金;
4、2016/2017学年体测成绩补测、缓测者,不得参评奖学金;
5、校级学风监督员在综合素质测评中的加分比照主要班干部;
6、请各班将所有班内审核公示无误的评优结果:《我院2016/2017学年综合素质奖学金明细表》附《8040威尼斯综合素质奖学金结果报告书》)、《我院2016/2017学年三好学生/优秀学生干部汇总表》务必于2017年9月22日上午12:30之前交至学院学生科(文韬七#陈老师处)并将电子稿发送至1658884003@qq.com。
7、填报奖学金表格时请注意:“姓名”格式为“常规”;“账号”格式为“文本”;“金额”格式为“数值(两位小数点)”。
8、各班需认真落实《8040威尼斯关于进一步规范本科生奖助学金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》文件要求,规范评优的各项流程,公平、公正、公开地开展综合素质测评和评优工作。
四、附加规则
1、获综合素质奖学金的学生专业理论素质成绩须在同年级本专业的前50%;
2、受记过及以下处分后一年内不得参评各种奖学金;
3、受留校察看处分后两年内不得参评各种奖学金;
4、有不及格课程的,不得参评当学年综合素质奖学金;
5、凡办理缓考手续的,不得参评当学年综合素质奖学金;
8040威尼斯
2017年9月20日